為什么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設立人數不同 公司法明確要求有限責任公司由五十個以下股東共同出資設立。之所以對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作出限制,考慮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幾點: 1、有限責任公司是以資本聯合為基礎組成的,有限責任公司有資本聯合的因素,同時還有在相互了解、相互信任基礎上人與人之間結合的因素,也就是通常所稱的人合因素,這就要求股東人數不宜過多。 2、有限責任公司不公開募集股份,管理上是較為封閉的,在股東人數上需有一定限制。 3、有限責任公司一般是規(guī)模不大,有股東人數限制,適宜于公司決策和經營。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的限制,既包括參與公司設立的最初股東,也包括在公司設立后由于新增出資、轉讓出資、公司合并等原因新增加的股東,也就是股東總數不能突破最高限額。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人數沒有限制,但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時的發(fā)起人人數是有限制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八條: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為發(fā)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fā)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以上是玖邀開業(yè)網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為什么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設立人數不同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