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的如何當選和除名 公司董事的當選和除名都要經過股東大會上股東的投票表決。 董事可以因為辭職或者去世而離開。在一些法律體系中,董事可以被其他董事協商罷免(在一些國家,這需要符合一定的條件,但是在另外一些國家,則沒什么限制)。 一些司法權也允許董事會直接任命董事,來填補因退休或去世而出現的空缺,或者作為現有董事的補充。 實際情況中,通過股東大會的決議來罷免一位董事是非常困難的。在很多司法體系中,董事有權接收到特殊的要對他進行罷免的提醒。公司要經常為要被質詢的董事提供這種提議的副本。 董事可以要求公司撤換任何他不想要的代表。此外,董事的合同經常賦予他們,即使被罷免,也可以獲得賠償的權力。另外會提供誘人的金手銬來阻止罷免的事情發(fā)生。 什么是董事 董事,是指由公司股東會選舉產生的具有實際權力和權威的管理公司事務的人員,是公司內部治理的主要力量,對內管理公司事務,對外代表公司進行經濟活動。占據董事職位的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法人充當公司董事時,應指定一名有行為能力的自然人為代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