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算 公司到登記機關辦理公司注銷程序之前一定要依法進行公司清算,包括終止生產經營銷售活動、了結公司事務、了結民事訴訟、清理債權和債務和分配剩余財產等。 公司不論是何性質的清算,均應依下列步驟展開: 1、成立清算組。 2、展開清算工作。 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開展以下業(yè)務:接管公司財產、了結公司未了業(yè)務、收取債權、清理債務、分配剩馀財產、注銷公司法人資格并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 3、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 4、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擬定提出清算方案,報股東會討論通過或者主管機關確認。清算方案的主要內容有:清算費用、應支付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應繳納的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分配剩馀財產、終結清算工作。 在清算進行完以后,才能進行注銷。 (二)登記 公司注銷過程需要分別去以下7個部門或機構辦理相應賬戶注銷: 1、社保局:核查是否有未繳清社保費用,然后注銷公司社保賬號。 2、稅務局:核查是否有未繳清稅款或費用,然后注銷公司的國、地稅。 3、報紙媒體:公司需自行登報公示,宣告公司即將注銷。 4、工商局:辦理公司注銷備案,注銷營業(yè)執(zhí)照。 5、開戶行:注銷公司開戶許可證和銀行基本戶等其他賬戶。 6、質監(jiān)局:到質監(jiān)局注銷公司的許可證例如生產許可證。 7、公安機關:注銷公司印章的法律效應(印章本身可不上交)。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條 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以上是玖邀開業(yè)網(wǎng)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注銷公司需要什么流程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