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商標分割申請可以參考以下步驟: 確認是否符合分割條件 商標分割申請通常適用于商標注冊申請被部分駁回的情況,即商標注冊申請的部分指定商品或服務初步審定,而其余部分被駁回。只有在這種情形下,才可以考慮進行商標分割申請。 準備分割申請材料 《商標注冊申請分割申請》:需從商標局官方網(wǎng)站下載該表格,并按照要求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如申請人名稱、商標注冊申請?zhí)枴⒊醪綄彾ǖ纳唐坊蚍⻊枕椖、被駁回的商品或服務項目等內容 。 商標注冊申請受理通知書復印件:用以證明該商標注冊申請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提交分割申請 自行辦理:申請人可以通過商標局官網(wǎng)的網(wǎng)上服務系統(tǒng)在線提交商標分割申請,按照系統(tǒng)提示錄入相關信息并上傳準備好的材料;也可以將紙質申請材料直接提交至商標局注冊大廳(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茶馬南街1號)、商標局駐中關村國家自主創(chuàng)新示范區(qū)辦事處(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蘇州街36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層登記注冊大廳),或者通過郵寄方式寄送至商標局(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茶馬南街1號 郵編:100055 )。 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申請人可以委托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分割申請。將準備好的材料交給代理機構,由代理機構負責向商標局提交申請,并跟進申請進度。 商標局受理與審查 受理:商標局收到分割申請后,會對申請材料進行初步審查。如果申請材料齊全、符合規(guī)定格式和要求,商標局將予以受理,并向申請人發(fā)出《受理通知書》;若申請材料存在問題或不完整,商標局會通知申請人在規(guī)定期限內補正 。 審查:受理之后,商標局會對分割申請進行實質審查,主要核實分割申請的合理性和合法性,確認初步審定的商品或服務項目與駁回的商品或服務項目劃分是否清晰準確 。 核準分割并公告 核準分割:經(jīng)審查符合規(guī)定的,商標局會核準商標分割申請,并向申請人發(fā)出相關通知 。 商標公告:商標局會對初步審定的部分進行商標公告,公告期為三個月。在公告期內,如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初步審定的商標將正式獲得注冊,商標局會頒發(fā)商標注冊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