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居住證辦理需要準備哪些材料以及辦理流程是怎樣的? 辦理條件 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在本市辦理居住登記滿半年,符合有合法穩(wěn)定就業(yè)、合法穩(wěn)定住所、連續(xù)就讀條件之一的境內來滬人員,可以依據本辦法申領居住證。 辦理材料 (1)《上海市居住證申請表》 (2)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的復印件(驗原件)。 (3)申請人現居住地址與居住登記地址不一致的,應當提供相應的在滬合法居住證明: 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自購住房的,提供相應的房地產權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租賃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居住在單位、學校集體宿舍的,提供單位、學校人事或者保衛(wèi)部門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 居住在近親屬自購或者租賃住房的,還應當提供相應的親屬關系證明。近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辦理流程 1.到現居住地的街道(鄉(xiāng)、鎮(zhèn))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居住登記。 2.登記滿半年辦理到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申請辦理居住證 3.現場填寫《上海市居住證申請表》提交居住證辦理材料 4、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收到申辦材料后,對材料齊全的,出具“《上海市居住證》受理回執(zhí)”;對材料不齊全的,當場告知申請人補齊材料。 5、經主管部門核定后,符合辦理條件的,制證;不符合辦理條件的,出具書面意見并說明理由,由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告知申請人。 6、證件制作完成后,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通知申請人領證。 7、申請人收到通知后到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領證。 辦理地點 街道辦事處、鎮(zhèn)(鄉(xiāng))人民政府設置的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受公安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的委托,具體承擔居住登記、《居住證》辦理工作。人才服務中心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的委托,具體承擔《居住證》積分辦理工作。 辦理時限及費用 1.辦理費用:免費 2.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 以上是91開業(yè)網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上海市居住證辦理材料及流程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